2020年4月20日,新绛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新绛县三泉镇孝陵村周某某将从某公司内拉出的含危险化学品的废水倾倒至孝陵村西陡坡上,污染损毁了坡下0.5亩左右麦地。
新绛县检察院受理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将线索通报给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经过积极磋商实时跟进,4月24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委托新绛县威顿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对现场被污染土壤进行了清理处置,共处置被污染土壤3.72吨,废桶0.32吨。
该案是运城市首例通过磋商机制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从线索发现到整改完成仅用4天,通过磋商机制及时处置了污染源,有效避免了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根据案件特点繁简分流,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新绛县检察院将加大适用磋商机制办理案件,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