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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连续两年被运城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又晋级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责,确保案件质量。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31件815人,提起公诉886件1514人。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49人,不起诉52人,经我院建议有3人被变更为较轻的强制措施。对4件 6人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1件428人次,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先后10次组织干警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开展法律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启动并提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2件2人,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我院被省“依法治省”领导组授予全省“依法治县”示范院荣誉称号。

  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5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0件37人,渎职侵权犯罪11件18人。所办案件中,大案 19件24 人,要案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67万元。反贪污贿赂局被省政法委、省人社厅授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反渎职侵权局被运城市检察院评为“查办新领域案件”先进单位。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化。组织开展了 “五进”活动。编写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读本》、《阳光检察漫画手册》。使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案释法,送法上门。主动到和民生领域关系密切的县地税、水利、城建、交通等机关和电力、金融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37份,帮助这些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55项,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20件,有效防范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进入政府招投标市场。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深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人,撤销案件10件15人。对公安机关侦查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对人民法院量刑畸轻的11份判决提出抗诉,均被上级法院采纳对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59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5人,确保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1件。其中建议提请和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6件,均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纳。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件。支持起诉案件10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现象发出检察建议书33份。办理息诉案件37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创新性地办理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43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五年被运城市检察院评为“民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狠抓思想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活动,使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了明显提高;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活动,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成立了“青年检察官成长促进会”,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有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业务专家,五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能手,两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专业人才库;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了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30条行为规范。坚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先后八次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五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文化建设硕果累累。拍摄了全面展示检察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唱响正义之歌》、《守望正义》和反映抗洪抢险的专题纪实片《忠诚使命》。创作了长篇小说《回味青春》、《命案检察官》。录制了法制宣传短剧《王二狗的伤心事》。编纂了反映检察工作历程、涵盖各项检察业务的《新绛县检察志》。20余名干警先后在国家、省、市级期刊发表论文85篇。

  检务保障稳步推进。启动了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完成了网络升级改造。上线运行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和信息公开系统。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

  五、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我们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23件。及时办理人大交办案件25件。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28次。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36份。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

  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了阳光检察工程,提高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实行了案件集中管理,保障了执法行为规范高效。坚持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自身监督。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全县大局做得还不到位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四是部分干警的执法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及努力方向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以服务“三五”发展战略大局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敢于担当的勇气,再创新绛检察工作新佳绩。

  一、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从严办理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等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杀人、绑架、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侵犯广大群众财产权益的抢劫、抢夺、盗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财型犯罪。对这类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加大打击力度;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注重保障人权。确保无辜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力争案结事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建立机制,创新方法,确保各项诉讼监督职能落到实处。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和监管活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活动、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工作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支持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打击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非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二、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助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反腐败职能,为继续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做出贡献。要拓宽发现职务犯罪的渠道,提高收集案件线索的能力。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到哪里,我们就要紧紧盯住哪里;哪里的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我们就要深入到哪里;社会热点在哪里,我们就要密切关注哪里。既要查办敛财型的贪污贿赂案件,也要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案件。重点查办干扰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的人,危害民生民利的人,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对于那些一心为公、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而无意触犯法律的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予以保护。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的论断。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平台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到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热点单位和行业开展预防调查,督促这些单位和行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防控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成立共产党员突击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

  大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通过结对子,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实行岗位交流、一人多岗,培养复合型人才。招录一批适应检察工作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检察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狠抓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推行履职代位淘汰机制,提高干警的责任心。制定完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开展军训活动,培养干警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干警清正廉洁。

  强化检察队伍自身监督。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各项执法规范制度,提高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水平。继续推进阳光检务工程,公开办案流程,公开检察文书,公开重大案件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提高检察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重大案件和事项。对假借检察权谋取私利的个别干警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四、多措并举,提高履职保障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履职行为。

  完成司法改革任务。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争取尽快完成技侦业务用房的建设搬迁。

  推动科技强检。配齐技术装备,推进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落实从优待检。把干警的职级待遇、带薪休假、加班补助和岗位津贴等落到实处,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弘扬检察文化。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精神助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人大的监督就是对检察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关爱。我们要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议案,做到举一反三,按时办结并及时负责地答复。经常主动地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诚恳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要定期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检察工作重大动态,主动征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规划已经明确,措施已经制定,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在此我代表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打造“三个新绛”、做好“五篇文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再创新绛检察工作新佳绩!

  附:

  工作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有宽有严,宽严适度;“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情节比较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定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

  3、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指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4、渎职侵权犯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的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犯罪,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类犯罪。

  5、五进活动: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6、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的治理对策,针对一定领域、系统、单位及其权利运行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环节而实施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等有关活动。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8、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9、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支持受损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阳光检察工程:包含“争做阳光检察官”、“争创阳光检察集体”、“推广阳光检察业务”三方面内容。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就是要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执法行为在监督下规范,让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增强对检察机关的理解,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11、案件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让执法更规范的一种机制创新。由案件管理中心承担对检察业务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动态管理、案后评查、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统计分析等工作,对内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对外统一接待服务。

  12、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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