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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眼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取得新成效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认真履行侦监、公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故意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适时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去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132件19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6件141人。其中故意杀人2件2人,强奸4件9人,盗窃25件32人,诈骗4件7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222件383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93件325人。针对制毒贩毒呈上升势头的新情况,我们不断加大惩治力度,依法提起公诉15件16人。注重维护网络安全,对利用网络实施赌博犯罪快速审查,从严把握,依法提起公诉13件33人,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我们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加强对逮捕必要性审查,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决定不予批捕2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决定不予起诉2人。对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20人,不予起诉2人。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1人。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易发多发势头,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反腐严峻形势,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赢得新成果

  我们遵照党中央关于严厉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重拳出击、毫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初步形成。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3件7人,其中大案2件6人,有2名涉案人员一审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涉农领域2件4人贪污案件的查处,有效净化了全县惠农资金的发放环境,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案3件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3人。同时,我们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先后深入县水利、城建、国土等单位开展预防专项调查6次,举办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2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5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48次。在我县第四届“一村一品”展交会展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讲法,送法上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捍卫司法公平正义,强化诉讼监督彰显新作为

  我们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自身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司法不文明、不公正等问题重点予以纠正。去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人。纠正漏捕4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件,深挖漏罪5条,追诉漏犯17人,依法抗诉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书7份,均被采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我们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原则,认真探索、积极实践,办理提请抗诉案1件,执行监督案3件,对审判活动中发生的违法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针对弱势群体利益受侵害情形,我们充分发挥民行检察优势,把服务保障民生放在首位,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19件。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59人次,对财产型执行不当案依法监督4件,确保了监管场所文明规范安全稳定。

  (四)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新理念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坚持不懈推进严格、文明、规范司法,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诚恳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的可靠保障。一年来,我们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自觉接受监督评议,针对问题剖析原因,扎实整改,有效保障了检察工作健康高效开展。

  大力推进阳光检察。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检务大厅,组建阳光检察宣传团队,健全阳光检察制度,开展阳光检察系列活动“四个一”工程,制定方案,扎实实施。我们印制阳光检察宣传画,公开检察机关办案流程,设立阳光检务咨询台,安装电子显示屏,定时滚动播出部门职责。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去年初,我院案件办理已纳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从案件进出管理、流程监控、信息统计到法律文书监管、涉案财物管理等各项工作步入了常规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加强了对诉讼活动和执法程序的全程监督。10月份,再次开通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案件信息,使执法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公开、透明,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执法活动,为人民监督员配发《监督手册》,赠阅《检察日报》等杂志,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受到好评。

  (五)锤炼过硬队伍素质,转变执法作风提升新形象

      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是检察工作高效开展的动力和源泉。我们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层层传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对照剖析,扎实整改,把活动中梳理出的16个方面问题逐一销号、逐一解决,使全体干警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性锻炼和政治洗礼,思想觉悟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全年没有发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社会反映良好。

  适应检察工作新常态,狠抓干警政治教育。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雷打不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针对干警实际,积极开展了“院风建设年”活动,彻底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坐不住、静不下、放不开、抓不实、干不动、行不端等问题。统一干警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活力,全方位集聚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多举措提升干警素质。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采取科室业务骨干集中授课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定期开展案例分析、疑案研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去年,我院干警王建民代表山西参加了高检举办的为期三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标准研发,受到肯定。民行科干警高张彬代表全市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知识竞赛,获得“综合业务优胜奖”,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受到好评。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奋发有为、拼搏进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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