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我院办理了一起新绛县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案中,郭某某明知甲拌磷为国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依然在芹菜上使用并销售,给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为了强化源头治理,让菜农认识到农药残留超标的危害性。7月18日,我院干警前往县域叶菜种植示范基地横桥镇横桥村举办了“新绛县人民检察院送法入农”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结合具体案件讲解,让农户更加直观的感受到违法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有可能面临刑事附带民事惩罚性赔偿。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互动等形式,向菜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农药安全使用、禁限用农药名录等知识,提升农户安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了更好的解决菜农的实际问题,我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特邀农业领域专业人才现场授课,从耕作、栽培、土壤处理、灌溉等措施加强农业防治,利用灯光、引诱剂等措施加强物理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的施用量克服害虫问题,解决绿色食品生产、品质提升技术难题。
活动结束后,农户们纷纷表示,今天听了检察官的普法,知道咱农户种植的蔬菜也纳入了农产品治理安全法的范畴,今后一定依法种植、守法经营、科学种植,努力擦亮新绛县的蔬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