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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律同堂学习《十条意见》 双向奔赴共促司法公正
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律协作优势,构建彼此尊重、“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新时代检律关系。近日,我院协同县司法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检律协作座谈会。我院副检察长江明红、司法局副局长李祖良,第二检察部干警及律师代表等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刑事申诉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律师如何提供法律帮助、如何提供高质量律师接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律师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肯定了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在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阅卷、律师接待等方面律师的工作成效,并对持续推进网上阅卷,加强检察宣传,定期召开检律协作会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双方站在各自职业角度发表了看法,互相交换了意见、建议,起到了统一理念,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的作用。

最后,江明红副检察长对县司法局和律师代表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围绕深化检律协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作意识。要坚持政治引领,在检律协作关系中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官与律师在协同推进落实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加强协作。同时探索在化解信访矛盾、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中开展协作配合,各自发挥专业优势,各尽其责、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凝聚协作合力,进一步拓展检律协作新领域。要强化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建立健全检律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拓展法律手段,在检律协作互动上多举措,拓展检律协作领域更深入。

三是严格遵守规矩,在“亲清”关系上不逾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对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实施监督和救济。同时,在检察官与律师的交往过程中,以真诚相待、精诚合作、正当交往为原则,积极构建健康、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下一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强化检律协作交流互动,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基本权利,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拓展检律合作领域,切实做到律师有呼声、检察有回应,凝聚起法治建设合力,助力平安新绛、法治新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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